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要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中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对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作了规定。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动,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
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六章是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的处分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7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利益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月5日下午,学校召开融合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副校长张洪杰出席会议。会上,特殊教育学院正处级组织员刘海涵围绕“什么是融合教育”“全国高校融合教育专业设置情况”“学校现有融合教育现状”以及“如何开展融合教育”四个方面,全面阐述了融合教育的内涵与发展现状,并结合残障学生的特点,对学校更好地开展融合教育提出了建议。随后,各学院围绕残障学生的日常管理、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与考核方式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张洪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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